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教)招生简章

上海成考
2026-03-09

一、学校概况

从苏州河畔到佘山脚下,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2003年,松江校区建设启用。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弘扬“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第一、以学生为根本”的办学传统,秉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的发展理念,强化“教学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模式,构筑“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的发展格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掘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华东政法大学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政法大学,努力为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专业信息

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 法学

层    次:专升本          学习形式:业余

三、培养目标

对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要求,本专业立足“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理念,为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政治坚定、视野开阔、人格健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具有深厚人文素养、专业功底扎实的法治人才和社会治理人才。

四、培养计划

学历层次及学制

专业名称及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

专科起点升本科

学制:3年

法学


授:法学学士

(一)公共基础课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式政策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心理健康与生涯规划、大学英语(二);

(二)专业必修课

1.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总论、民法学总论;

2.专业主干课

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制史、物权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题、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国际法概论、法律职业伦理;

(三)职业能力拓展课

证据学、法学论文写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四)实践教学环节

法律文书、案例研习(民法+刑法)、毕业论文(设计)。

五、2024年上海地区招生专业及相关情况

学历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

科类

入学考试科目

上课地点

专科起点升本科

法学

3年

2.5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

业余

社会招生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本校松江校区;

嘉定教学点

六、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3.2025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读学校证明);

4.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名。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七、学费标准(上海地区)及学习形式

1.专升本学费:3200元/学年,总金额为9600元;

2.学习形式:业余;

3.授课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上课时间一般为每学期1-16周的双休日。

八、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九、录取原则

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学校上报上海市教委备案核准的招生人数,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按照考生本人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考生的成绩如总分相同,先看专业科目成绩,其次再看政治成绩,最后看英语成绩。

十、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对于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新生,要核验其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未提交或未核验通过的新生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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